天气越来越热了!别忘了高温津贴!
冬天有取暖补贴,夏天自然就有高温补贴,现在,眼看着2021年已经过去一半,我们也即将迎来一年度最炎热的夏季,不少地区的每日最高温度已经飙升到35℃。
话说
两只黄鹂鸣翠柳,其中一只热死了…
一骑红尘妃子笑,无人知是空调来…
千幸万苦去上班,烈火焚烧若等闲…
劝君更尽一杯酒,西出阳关无水喝…
高温之下,诗人都要化身段子手了。当我们还在追逐热点的时候,蓦然回首,“热”却成了热点本身。朋友圈里不再流行10万+,而是35℃+。
今天就来说说哪些人能领取高温补贴?高温补贴标准是什么?什么是高温津贴?
1、是用人单位为保障劳动者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身体健康,对劳动者高温作业及高温天气下作业额外的劳动消耗给予的补偿。
2、2012年下发的《关于印发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的通知》明确规定:劳动者从事高温作业的,依法享受岗位津贴。
什么是防暑降温费?
夏天还有一种福利叫防暑降温费。高温补贴≠防暑降温费,概念要弄清!防暑降温费属于职工福利,如果你领过说明你们公司的福利待遇比较好。
这些情况应发高温津贴
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
1、在35°C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
2、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C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纳入工资总额。
☞注意:高温津贴标准由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适时调整。
除了津贴,还有这些福利
用人单位应当为高温作业、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者:
1、供给足够的、符合卫生标准的防暑降温饮料及必需的药品。
2、不得以发放钱物替代提供防暑降温饮料。
3、防暑降温饮料不得充抵高温津贴。
这些情况,应调整工作时间
1、日最高气温达到40°C以上:应停止当日室外露天作业;
2、日最高气温达到37°C以上、40°C以下:用人单位全天安排劳动者室外露天作业时间累计不得超过6小时,且在气温最高时段3小时内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
3、日最高气温达到35°C以上、37°C以下:用人单位应当缩短劳动者连续作业时间,并且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劳动者加班。
☞注意:因人身财产安全和公众利益需要紧急处理的情况除外。
高温津贴常见问题
1、高温津贴是工资的一部分吗?
答:根据《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规定,高温津贴纳入工资总额,高温津贴属于劳动报酬(工资)的组成部分。
2、上夜班可否领取“高温津贴”?
答: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高温津贴的发放条件只取决于工作环境是否为室外、工作环境温度是多少,与白班和夜班没有关系。
3、非露天工作能够享受高温津贴吗?
答:对非露天工作的劳动者来说,如果用人单位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温度降低到33以下,也是享有高温津贴的。
4、因发放高温津贴发生的劳动争议,如何适用仲裁时效?
答:因为高温津贴性质上属于工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第四款的规定,高温津贴争议应适用特殊仲裁时效,在职期间不受一年仲裁时效的限制,离职时则应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除了高温津贴,还有哪些权益?
1、孕妇不能高温露天作业
不能安排怀孕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在35°C以上的高温天气期间从事室外露天作业及温度在33°C以上的工作场所作业。
2、因高温停工的,不能被降工资
在高温天气期间,应当按照规定合理安排工作时间等,因高温天气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的,不得扣除或降低劳动者工资。
3、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劳动者因高温作业或者高温天气作业引起中暑,经诊断为职业病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注意:如果发现自己高温作业应该享受的权益受到侵害,可向劳动监察部门门举报投诉,也可直接拨打12333投诉。
高温津贴与个税
1、企业发放的高温津贴或防暑降温费属于基于雇佣关系而产生的“工资”,不属于免税所得,应并入工资缴纳个税。
2、各省有特别规定的,遵从本省规定,如海南省《关于用人单位实行高温津贴有关问题的通知》琼人社发〔2013〕39号第七条规定:高温津贴计入用人单位工资总额,所需资金按现行工资发放渠道解决。对个人按照省政府规定取得的高温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标准发放的部分并入"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各省高温津贴发放标准
高温小贴士
1、忌裸晒皮肤,防日光性皮炎;
2、回室内,勿立即吹空调;
3、注意高温饮食,防肠胃感冒;
4、高温下,关注老人心脑血管病;
5、有中暑症状,应立即休息或送医;
6、小心儿童自行进入未锁车门的车内,触控中控门锁导致车门锁死,长时间处于高温闷热环境导致脱水性休克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