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变了!
2026年起,多地公积金缴存基数有了新变化,一起看看吧!
01.江苏泰州:
调整公积金缴存上限,2026年1月1日起执行
12月19日,泰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2026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的通知》

一、调整时间
2026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工作,自2026年1月1日起至2月28日止。调整后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于2026年1月1日起执行。
二、调整内容
1.2026年度企业单位和职工个人缴存比例上限为12%,下限为5%,由企业自主选择。同一单位必须执行同一缴存比例。
2.2026年度企业及其他单位职工缴存基数,按职工本人2025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工资总额)核定。
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工资基数的上限调整为30258元,下限不做调整(海陵区、姜堰区、医药高新区(高港区)为2490元,靖江、泰兴、兴化为2299元)。新的缴存基数一经确定,在一个缴存年度内不再调整。如遇最低工资标准调整超过最低缴存基数的,最低缴存基数相应调整。
3.单位应当按月将单位缴存的和为职工代扣代缴的住房公积金汇缴到受托银行,由受托银行计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02.辽宁沈阳:
上调最低缴存基数,可自主确定个人缴存比例
12月10日,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最低缴存基数的通知》。

根据《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沈阳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沈人社发〔2025〕32号),沈阳市最低工资标准已上调,相应调整了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
住房公积金最低缴存基数调整如下:
和平区、沈河区、铁西区、皇姑区、大东区、浑南区、于洪区、沈北新区、苏家屯区由2100元调整为2230元;
辽中区、新民市、法库县、康平县由1900元调整为2080元。
调整后的住房公积金最低缴存基数标准自2026年1月1日起执行。铁路、电力分中心参照执行。
除此之外,沈阳还优化推出4项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政策⬇️⬇️
12月10日,沈阳市优化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政策新闻发布会召开,具体内容发布如下:
一、优化调整贷款中账户余额倍数限额计算规则
单位缴存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公式中的账户余额倍数限额,由“按照借款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住房公积金缴存账户余额之和的25倍执行,职工家庭账户余额之和不足2万元的按2万元计算”调整为“按照借款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住房公积金缴存账户余额之和的25倍执行,职工家庭账户余额之和不足3万元的按3万元计算”。
二、实施单位职工差异化缴存住房公积金政策
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可在规定的缴存比例范围内与单位协商,按不低于单位缴存比例标准自主确定个人缴存比例缴存住房公积金。
三、支持缴存人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住房物业服务费
缴存人本人及配偶拥有自住住房,且当年未就其他住房消费情形提取过住房公积金的,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住房物业服务费。其中,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缴存人本人及配偶合计提取额度不超过2000元/年;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缴存人本人及配偶合计提取额度不超过3000元/年。
四、推出缴存人家庭互助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政策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期间,在沈阳行政区域内贷款购买自住住房,购房人父母、子女均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及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
家庭互助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的办理时限截至2027年2月28日;购房人父母、子女提取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应在2027年2月28日前与中心签订《委托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协议》,按月委托提取时限截至该笔贷款结清。
优化调整贷款中账户余额倍数限额政策自本月开始执行。单位职工差异化缴存住房公积金、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住房物业服务费和缴存人家庭互助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三项政策自2026年1月开始执行。
03.安徽宣城:
调整2026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
12月8日,宣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2026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的通知》。调整时间为2026年1月1日至3月31日。

一、调整内容
缴存基数的调整范围。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六条“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的规定,目前宣城职工住房公积金:
● 月缴存基数上限为23793元,缴存比例不得高于12%,月缴存总额上限为5710元;
● 月缴存基数下限为2170元,缴存比例不得低于5%,月缴存总额下限为218元。
二、调整基数所需材料
1.缴存单位核实基础信息(包括单位名称、法人代表或负责人、性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所属行业及缴存职工个人姓名、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缴存状态等),确保信息准确无误,若有信息变动,单位经办人需持证明到该中心业务网点办理。
2.登录宣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在“下载中心”归集窗口,下载《宣城市住房公积金2026年度基数调整备案表》《宣城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表》《宣城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明细表》各一份,按要求填写内容并加盖单位公章,送至该中心业务网点办理。
企业及民办非企业单位同时提供单位社保费申报明细和税收完税证明(社保费)。
04.公积金缴存热门问题解答
公积金如何缴存一直是大家关心的热门问题,大家问的最多的问题是:
● 社保和公积金的基数必须要一致吗?
● 单位和个人的比例必须要一致吗?
今天小保来为大家统一解答⬇️
🙋问:社保和公积金的基数必须要一致吗?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十五条 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
第十六条 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第三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单位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缴存;逾期仍不缴存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根据上述规定,公积金和社保缴纳的时间一致。企业录用员工,应该自员工录用之日起30日办理缴存登记,这是强制规定。如果企业没有及时为员工缴存公积金,企业也会面临面临补缴和被处罚的风险。
这里注意⚠️:
公积金缴存基数与社保缴费基数的下限规定,一般是不一致的。公积金缴存基数的下限一般是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社保的缴纳基数的下限一般是当地社平的60%,一般情况下,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往往是低于当地社平的60%的。
按照相关条例规定,社保、公积金的缴费基数都是以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为基准,因此,正常情况下,月工资收入在社平工资的60%~300%之间的朋友,社保和公积金的缴费基数应当是一致的。
实践中,由于社保和公积金的缴费基数下限不同,企业为了满足控制成本的需求,往往会选择给员工设定不同的缴费基数(例如:有企业为了降低成本而设置较低的缴费基数),但这种做法是有一定风险的。
🙋问:单位和个人的比例必须要一致吗?
上文看到,2026年1月开始,沈阳开始实施单位职工差异化缴存住房公积金政策。
这意味着,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可在规定的缴存比例范围内与单位协商,按不低于单位缴存比例标准自主确定个人缴存比例缴存住房公积金。
为了方便大家理解,这里举两个例子:
举例1:小刘和小李在吉林省的同一家公司,但是小刘的公积金缴存比例是单位和职工各10%;小李的公积金缴存比例是单位和职工各8%。那么这种行为合法吗?
❎很明显,这是不合法的。
举例2:小刘和小李在吉林省的同一家公司,小刘和小李的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缴存了10%,个人缴存8%,合法吗?
✅很明显,根据现行规定,这种情况是合法的。
⚠️虽然单位缴存比例和职工缴存比例可以不一致。但还是需要注意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不低于5%且不高于12%,也就是说单位和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需要在这个区间内进行调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