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缴费变了,2026年5月1日起执行!
近期,很多地区都相继发布了2026年社保缴费工资申报的通知。
不知道大家发现没,今年部分地区发布的通知中有一项重大改变:必须以职工实际工资申报,申报的职工实际工资要经职工本人签字确认。
一起来看看具体情况⬇️
01 5月1日起,执行社保缴费新规
1.上海:社保缴费工资需职工签字确认!
4月28日,上海市税务局发布《关于开展2026社保年度用人单位社会保险缴费工资申报工作的通告》。

政策全文:
https://mp.weixin.qq.com/s/Ws_jyUGUbp85TlP2H632FQ
通告明确:
(一)申报人员范围
在本市参加各项社会保险的用人单位(含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属于申报范围,应进行缴费工资申报。属于申报范围的用人单位(含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应为全部在职参保职工申报缴费工资。
(二)申报时间
2026年5月1日至2026年6月25日
(三)注意事项
● 缴费工资申报工作与职工社保缴费密切相关,用人单位应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申报手续。·用人单位应如实申报职工缴费工资,并对申报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用人单位申报的缴费工资,应由职工签名确认,相关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后留存备查。用人单位应当定期向本单位职工公布本单位社会保险费缴纳情况,接受职工监督。
2.河南:按时申报,组织职工本人签字确认
4月27日,河南省税务局发布《关于开展2026缴费年度社会保险费缴费工资申报工作的通告》。

政策全文:
https://henan.chinatax.gov.cn/2026/04-27/133159.html
通告明确:
(一)申报人员范围
参加我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下同)等险种且正常缴费的参保职工;参加我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等险种且正常缴费的灵活就业人员。
(二)申报所属期
根据工作需要,此次缴费工资申报适用期限为2026年7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2027年1月1日至2027年6月30日期间适用缴费工资及相关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三)申报时间
2026年5月1日至2026年6月26日
(四)申报渠道
用人单位缴费工资申报:
● 河南省电子税务局
● 社保费管理客户端
● 办税服务厅
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工资申报:
● 河南省电子税务局
● 电子税务局APP、微信、支付宝小程序
● 办税服务厅
💡同时强调:社保缴费工资申报需要职工本人签字确认!
缴费工资申报关系到每位参保缴费职工的切身利益,各用人单位应按照有关政策及口径如实申报,并组织职工本人签字确认,有关资料要妥善保管,存档备查。用人单位在申报缴费工资时,需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单位年度工资收入申报承诺书》。
按时申报。用人单位和灵活就业人员应按照规定时间,及时完成缴费工资申报工作。逾期未申报的,税务机关将按照有关规定,确定其2026缴费年度缴费基数。
不仅是河南,随着2026年社保缴费工资申报工作的启动,全国各地税务机关陆续发布了申报通知,其中有不少新变化,一起往下看⬇️
02 社保缴费申报变了!多地执行新规
1.湖南:需提供职工工资流水及个税缴纳记录等
近日,湖南省税务局在《2026年度社会保险费缴费工资申报工作的通告》中明确工资申报几项重点要求:

政策原文:https://hunan.chinatax.gov.cn/wap/show/20250210871019
重点如下:
● 各用人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并按照有关政策及口径如实申报,组织职工本人签字确认,对申报信息和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用人单位应将年度缴费工资申报相关资料和凭证妥善保管,存档备查。
● 向下调基数必须去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办理,5个工作日内办结,需提供盖章的职工上年度工资表 / 新职工起薪当月工资表、工资发放银行流水或其他证明。
2.湖北:需如实申报职工所有参保险种缴费工资
近日,湖北省税务局在《2026年度社会保险费缴费工资申报工作的通告》中明确工资申报几项重点要求:

原文链接:
http://hubei.chinatax.gov.cn/hbsw/xxgk/tzgg/3362114.htm
重点如下:
● 用人单位应加强社会保险费缴费工资的核算、审核,依法、合规、如实申报所有参保职工各参保险种的缴费工资,并对申报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同一职工各项社会保险费年度缴费工资应保持一致。
● 用人单位应将职工签字确认、单位签章的 《单位社保费年度缴费工资申报表》和 《单位社保费年度缴费工资申报诚信承诺书》留存备查。
● 用人单位务必在2026年6月25日前完成申报。
3.山西:需足额申报缴纳!
1月9日,山西省税务局发布《关于开展2026年度社会保险费缴费工资申报工作的通告》。

政策全文:
https://shanxi.chinatax.gov.cn/web/detail/sx-11400-522-1816933
通告重点:
● 用人单位对申报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未按期申报缴费工资或缴费工资申报有误导致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须承担相关责任,并按规定缴纳滞纳金。
● 用人单位完成缴费工资年度申报后,无平均工资计算错误等特殊情况,2026年度社会保险费缴费工资保持不变。
🌟申报时间:2026年5月31日截止。
03 企业按照最低缴费基数交社保,违法吗?
在日常工作中,很多公司为了降低人力成本都是按照社保最低基数给员工缴纳社保的。
那么,企业可以按照最低基数缴纳社保吗?
根据《关于规范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险中心函【2006】60号)文件的规定:
职工的社保缴费基数一般是按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或个人上月工资)来确定,职工工资越高,社保缴费基数就会越高。
社保按照当地最低缴费基数进行缴纳是不合法的,员工社保缴费基数需要按照员工上一年度平均工资来确定。
这里也需要跟大家明确一点,即新员工的社保缴费基数也不是随意定的。
根据劳动部办公厅发布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管理暂行办法》中可以明确:
● 新员工以起薪当月工资作为缴费基数
● 失业后再就业的职工的缴费基数也是以起薪当月工资作为当年缴费基数。
2025年以来,各地税务局和人社部门密集出台新规,从缴费基数确定到申报流程,再到法律责任,都有了更严格的要求。以下三个新规企业和员工都必须清楚:
● 社保基数不能自定档次
● 申报工资必须员工签字确认
● “自愿放弃社保无效”
随着“社保税务全责征收”的模式逐步实行后,包括登记、申报、审核、征收、追欠等在内的全部工作均划转到了税务机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