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进行异地就医备案的北京参保人员,在异地发生的医疗费能报销?

2021-7-20

01

未进行异地就医备案的本市参保人员,在异地发生的医疗费用能报销吗?

原则上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但因突发情况不能回京治疗,在异地医保定点医疗机构急诊(症)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可由参保人员先行全额垫付,回京后申请手工报销。

02

已办理异地备案手续的本市参保人员,在备案统筹地区就诊时,因故未能联网结算,全额垫付的医疗费用,回京手工报销时,需向单位或社保所提交哪些申报材料?

需向用人单位或社保所提供医疗收费票据、费用明细单、诊断证明或出院诊断证明、门诊药品费用还需提供门诊处方(当地无法提供门诊处方的定点医疗机构,可提供记载有当次就诊情况的门诊病历手册)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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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本市参保人员在外地因急诊或急症就医,回北京手工报销时,需提交哪些申报材料?

本市参保人员在外地因急诊(症)就医,发生全额垫付医疗费用后,需向用人单位或社保所提供医疗收费票据、费用明细单、急诊诊断证明或出院诊断证明、门(急)诊药品费用还需提供门诊处方(当地无法提供门、急诊处方的定点医疗机构,可提供记载有当次就诊情况的门、急诊病历手册)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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