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生育津贴与育儿补贴有什么不同?

2025-11-5

上海生育津贴与育儿补贴有什么不同?

都应该如何申领?

一起来看

上海生育津贴与育儿补贴有什么不同?

Part.01  待遇享受对象

生育津贴:本市职工生育保险参保人员

育儿补贴:所有符合政策/法律法规生育的3周岁以下婴幼儿

Part.02  申领渠道

生育津贴:随申办

育儿补贴:支付宝/微信/随申办

上海生育津贴发放标准

生育妇女享受的生育生活津贴按照其月生育生活津贴标准除以30天再乘以其应享受生育生活津贴的天数计发。

Part.01  从业妇女

月生育生活津贴上下限分别为上年度本市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300%和60%;从业妇女生育或者流产前12个月内变动工作单位的,其月生育生活津贴按照各用人单位的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加权平均数计发。

公式:生育生活津贴=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天×产假天数。

Part.02  灵活就业人员

自2025年1月1日起,将参加本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纳入生育保险保障范围。灵活就业人员生育或者流产,按照本市生育保险相关规定享受生育生活津贴和生育医疗费补贴,其中,生育生活津贴按照本市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60%计发。灵活就业人员生育或者流产前累计缴纳本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满12个月的,可以申领生育保险待遇。

Part.03  失业妇女

自2024年1月1日起,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生育或者流产的妇女,可按本市生育保险相关规定享受生育生活津贴和生育医疗费补贴,其中,生育生活津贴按照本市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60%计发。

*领取失业保险金在前,申请生育保险待遇在后

国家育儿补贴申领指南

Part.01  适用对象

补贴对象

所有符合政策/法律法规生育的3周岁以下婴幼儿,包括在202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和之前出生在2025年1月1日时未满3周岁的。按照同一对夫妻共同生育的子女数确定孩次。

补贴对象在上海已办理户籍登记。

申领人

申请育儿补贴以家庭为单位,由申请家庭确定1名申领人。申领人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婴幼儿父母一方,包括生父母、养父母;父母离异的,由父母亲中具有抚养权的一方申领育儿补贴。

(2)婴幼儿父母作为监护人缺失的,由其他监护人申领。

Part.02  所需材料

首次申请时需提交相关材料;首次申请后,次年申请续领如相关信息无变化,无需重新提交材料,仅需在线确认或通过子女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线下确认申请信息即可。若相关信息有变化,需按要求补充提交新材料。申请相关材料主要包括:

婴幼儿有关材料:《出生医学证明》、《居民户口簿》首页及婴幼儿页。

申领人有关材料

1、申领人为婴幼儿亲生父母

如婴幼儿亲生父母已婚,需提供结婚证;

如离异,提供离婚证及离婚协议(或离婚调解书、生效的裁判文书等法定有效材料),应体现婴幼儿抚养权有关信息;

如丧偶,需提供申领人配偶有关信息。

如属其他情形,需提交有关情况说明,请申领人说明和婴幼儿的监护抚养关系,签字后上传。

2、申领人为婴幼儿养父母

需提供出具的《收养登记证》或民政部门认可的其他合法收养证明材料。

3、申领人为其他监护人

其他监护人包括顺位监护人、指定监护人。

需分别提供以下材料:

(1)顺位监护人

婴幼儿父母死亡证明(医疗机构、公安机关或法院出具)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认定材料(医疗机构精神疾病诊断证明或伤残鉴定报告、法院出具的无民事行为能力判决书)、顺位监护人与婴幼儿亲属关系佐证材料。

(2)指定监护人

婴幼儿住所地的居委会、村委会或民政部门、人民法院出具的婴幼儿指定监护人的佐证材料。

(3)儿童福利机构

机构法人证书、法人代表的身份证明材料、机构集体户口簿首页和婴幼儿页(如婴幼儿户籍未在集体户口上的,需提供监护权佐证材料)。同时,需携带加盖该机构公章的《育儿补贴申请表》。

Part.03  申请入口

支付宝/微信/随申办

Part.04  申请方式

育儿补贴由婴幼儿的父母一方或其他监护人按规定向婴幼儿户籍所在地申领。

线上申请(为主)

申领人可通过支付宝、微信平台“育儿补贴”小程序,或通过“随申办”支付宝小程序、微信小程序或“随申办”APP搜索“育儿补贴”,进入育儿补贴申领专区,登录“育儿补贴信息管理系统”申请。

线下申请

需到婴幼儿户籍所在地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现场办理。儿童福利机构应到机构登记地所在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现场办理。

*婴幼儿落户前去世,可以在申领人户口所在地申领。不需选择婴幼儿户籍地,线上开设“特殊情形办理”通道,线上办理。须填写孩子姓名及出生日期;并提交出生医学证明、死亡医学证明为佐证材料。

Part.05  补贴标准

育儿补贴按年发放。育儿补贴国家基础标准为每孩每年3600元,至婴幼儿年满3周岁。

(1)对于202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婴幼儿,可连续申领3年补贴,共计10800元。

(2)对于2025年1月1日之前出生且未满3周岁的婴幼儿,可按应补贴月数折算补贴金额。先申领整年补贴,再申领剩余月份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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