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社会保险参保人群逐年增加,大家在参保问题上的重视也是越发提高。社会保险对职工的作用巨大,企业更应该重视。如果企业不给员工缴纳社保有什么影响呢?小编提醒各位,别不重视,因小失大!
参保对职工而言是权益同样也是义务,企业必须为员工缴社会保险。我国《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要求: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其职工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并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
企业拒缴或晚缴、少缴社保都会带来法务风险。
针对一些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上述规定同时明确,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0.5‰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下面分享一些企业的常见参保误区:
1.试用期不用缴社保?
根据上述参保规定,企业为员工缴纳社保的时间是在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缴纳社保。并没有将试用期摒除在外。
2.让员工签署“自愿放弃社保协议”
社保既是权益,也是义务,企业和个人都必须缴纳社会保险。不存在员工放弃社保就不需要缴纳的道理!
3.企业员工都按最低基数参保
职工社保需按照各自的工资标准参保缴费,而不是企业出于自己的需求随意缴费的。而且,都按照最低基数参保容易被税务部门稽查,更加面临法务风险。
上述内容你看懂了吗?小编提醒大家,职工社保参保问题一定要重视,更多问题欢迎留言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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