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南宁市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标准
关注南宁市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缴费标准的小伙伴注意了。
近日,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了2020年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缴费基数表,月缴费金额最低为591.1元、最高为3153.9元。缴费人员可从上下限之间的9个档次中选择一档缴费。
根据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自治区财政厅印发的通知,广西2020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下限与2019年保持一致,为2955.1元/月,上限则为15769.5元/月。南宁市的企业职工缴费基数上下限,也据此执行。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比例为缴费基数的20%。这次调整后,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基数最新标准分为9个档次,需缴费的灵活就业人员可从中选择一档缴纳。
其最低一档为按缴费基数下限的20%缴费,即2955.1元*20%≈591.1元/月,最高一档为按缴费基数上限的20%缴费,即15769.5元*20%=3153.9元。
该缴费标准表从2020年1月起执行,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可在缴费年度内(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按月缴纳。其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记账比例,统一按本人缴费基数的8%执行。
缴费方式:
个体灵活就业人员按照上述方式申报核定2020年度养老保险缴费后,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缴费:
(一)自主申报缴费。个体灵活就业人员可通过关注“云南省电子税务局”微信公众号,“一部手机办税费”进行自主申报缴费。
(二)大厅实时现金缴费。缴费人到税务大厅进行现金缴费,征收人员调取核定信息,大厅现金征收。
(三)大厅POS机刷卡缴费。缴费人持银行卡到税务大厅,征收人员调取后台核定信息,缴费人在大厅刷卡缴费。
(四)大厅自助终端缴费。缴费人到税务大厅后,到自助办税终端查询个人核定数据,进行自主申报缴费。
(五)批量扣款缴费。缴费人到税务机关签订三方协议(首次须签订),确认为批量用户,征期内,征收人员发起批量扣费,通过tips系统将费款划缴入国库。
缴费时间:
办理申报核定的个体灵活就业人员需在2020年12月25日前完成缴费。
南宁市人社局提醒,受疫情影响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2020年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确有困难的,可自愿暂缓缴费。2021年可继续缴费,缴费年限累计计算;对2020年未缴费月度,可于2021年底前进行补缴,缴费基数在我区2021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范围内自主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