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发布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的通知,申领时间最长明年6月
2020-9-20
根据青海省关于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相关工作事宜的通知内容,2020年3月至12月期间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将也可以申领6个月的失业补助金!具体文件内容如下:
文件内容:
(一)关于失业补助金
2020年3月至12月期间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以及2020年3月至12月期间新增的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可以申领6个月的失业补助金,标准为我省失业保险金的80%。根据申领时间,实际发放时间最长可至2021年6月。失业补助金只能申领一次,领取期间不办理失业保险关系转入(转出)。
(二)关于临时生活补助
2020年5月至12月,对2019年1月1日之后参保不满1年的失业农民工,按照《关于提高2020年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青民发〔2020〕1号)规定的参保地城市低保标准(西宁市、海西州643元/月,海南州、海北州633元/月,海东市628 元/月,黄南州、果洛州、玉树州648元/月),按月发放3个月的临时生活补助。
附:青海省失业保险金网上申领操作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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