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7月1日零时至7月2日12时,厦门市社会保险管理中心将进入2016社保年度结转期。各社保机构将暂停对外办理各项业务,参保人员在二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先由个人现金垫付,在7月4日起的正常工作日,凭收
费发票(包括诊察费)和社保卡到原就诊医疗机构冲正报销。一级以下定点医疗机构除急诊外,原则上不为参保人员提供医疗服务。冲正报销截止时间为2016年7月31日。
暂停使用期间,需要注意如下几件事↓↓↓
医疗费用报销:
年度结转期间,各定点零售药店停止社保卡刷卡售药服务,参保个人在此期间用现金购药的费用由个人承担,不予报销。异地就医人员在2015年7月至2016年6月垫付的符合医保基金支付的医疗费用(2016年6月底未出院的须在6月30日
进行中途结账),必须在2016年9月30日前到社保经办机构和平安保险公司办理报销,逾期不予受理。
医疗困难补助:
符合申请厦门市参保人员自付医疗费困难补助的人员,在2015年7月至2016年6月垫付的符合医保基金支付的医疗费用,其困难补助申请截止时间为2016年12月20日,逾期不予受理。
养老保险退休手续:
参保人员应在办理养老退休手续(含机关事业单位和养老保险省级统筹行业单位的)的当月月底前,凭退休审批手续原件和复印件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医疗保险在职转退休手续,否则将影响参保个人医保退休待遇。
如何查询个人医疗账户金额:
年度结转结束后,参保人员可通过以下方式查询本人个人医疗账户金额:
1、登录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xmhrss.gov.cn/)进行查询。
2、通过各社保经办机构大厅的自助查询机进行查询。
3、拨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咨询电话:12333查询。
(文章来源:厦门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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